我国是一个输液大国,药物滥用受到广泛关注,去年安徽省确定了53种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清单,前几天江苏省规定将分段取消门诊输液。如果这些政策取得好的效果,下一步可能将向全国推广!
早在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的联组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称,2009年我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至3.3瓶的水平,特别是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和输液的滥用,就是大家常说的“三菜一汤”。数据显示,我国是抗生素使用大国,中国抗生素人均年销售量达到了138克,是美国的10倍。“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合理用药原则,然而因为受到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不论大病小病,都要求输液治疗。这种过度用药危害着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江苏460家大医院将停止门诊输液
江苏省卫计委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江苏加大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除了继续开展日常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使用比例和使用量外,将逐步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2016年7月1日起,除儿童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除儿童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江苏省共有三级医疗机构141个,二级医疗机构332个,一级医疗机构653个。除十余个儿童医院,最终不能门诊输液的医院将达到460个左右。
去年安徽省确定53种不输液疾病
内科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妇科
1.慢性盆腔炎2.慢性子宫颈炎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4.前庭大腺囊肿5.阴道炎、外阴炎6.原发性痛经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
儿科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外科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下列情况可静脉输液:
1.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2.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3.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4.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5.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6.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7.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8.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