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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个人悬赏缉凶属民事行为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从民事角度看,民事范围内的悬赏通告是绝对可以登的,赏金就是对不特定人履行了通告的义务所给予的报酬。但如果涉及刑事,我们则可以从公民的权利方面入手。
公民的权利跟国家机关的权力不同,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就可以做,就不违法。而国家机关则必须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才能做。所以说公民登这种悬赏缉凶的通告,绝不违反法律,而且对案件的侦破还有好处。当然如果能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好,取得公安机关的同意,由公安机关出面登,会更具权威性,效果也会更好。
声音
希望警方尽快破案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沿吕某平时夜跑的路线行进时,在吕某遗体被发现的渭河公园,看到警方仍用警示带将现场隔离开,民警正在现场进行勘察。
在渭河北河堤岸边以及不远处的胜利大桥上,很多市民唏嘘不已。“这女孩太可怜了,这么年轻就走了,希望警方能早点找到凶手并绳之以法。”市民李女士说,她也是前几天从微信朋友圈看到寻人启事的,没想到人找到了,却是这种结果。“太让人气愤了,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多少年都没发生这么恶劣的案件了。”市民刘先生说,他们就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还宝鸡一份安宁和平安。
目前,案件仍在侦破中。
悼念
愿你在天堂继续做美丽快乐的舞者
得知吕某遭遇不幸后,她的学生纷纷用自己的方式进行悼念,舞蹈系学生在微博发文称:“老师,你布置的作业我们已经完成,我们等你回来指导我们”。
而宝鸡文理学院新闻系大四学生张媛直到现在情绪还久久不能平复,20日晚,在图书馆学习的她突然在学校官微上看到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她写了一篇文章来悼念这个素未谋面的女老师(节选):“八点的夜里,我坐在图书馆里自习,朋友圈里看见你的消息,我明明都没有见过你,却难过得不能自已。我并不想以这种方式认识你,我不想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听不同的人讲述你的过去,还在等你回来的消息,还在等你舞出的传奇,愿您一路走好。”
“20日,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日子,当我得知了那个消息——如果我不得不将其称之为——噩耗的时候,我心痛的瞬间大脑一片空白,我一遍遍地问着,这是真的么,这真的是你么,我宁愿我听错了,我宁愿这又是一个虚假的消息。半夜我躺在床上,翻看手机里你和我姐姐观看演唱会的照片,你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美,回想和你那次的见面情节,却再一次让我感到胸口遭到重创。是的,2015,结束了,一段旅程,戛然而止。一段人生,且作留停。今天已经是21日了,距离昨晚得知消息的时刻也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然而我仍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只想我只是暂时失去了你的消息。”女教师好友的妹妹这样写道。21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女孩,她告诉记者,自己姐姐和吕某关系特别好,自己也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她是一位特别有才,特别亲切的人,姐姐最近一直在工作之余寻找她,得知噩耗后,姐姐情绪崩溃,特别难受,现在惟愿警方尽快破案,将坏人绳之以法,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不愿相信的事实,却最终成为事实,心里窒息一般难受。虽多年未见,但每天看着她在朋友圈发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就能体会她和她孩子的快乐。没想到转瞬之间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也许,上帝是急着看你的舞蹈吧,那么就在天堂里继续做一位美丽快乐的舞者……”女教师的一位小学同学发文哀悼她。
昨晚8时许,在吕某遇害的渭河公园内,不断有市民自发前来悼念。
华商报记者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