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2015年年底前,各省至少要选择1个~2个统筹地区,开展跨省就医费用结报工作试点。试点方案要统一省外就医报销政策,明确资金结算机构和流程。
据统计,2009年~2013年,全国获得补偿的参合患者中,到县外就医的比例从17%上升到21%。2014年,全国近亿人次的住院患者获得新农合基金补偿,其中到县外就诊人次超过1/5,这部分患者通过报销占用了超过40%的新农合基金,绝对数额接近1200亿元。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任务目标:2015年,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
会议要求,各省卫生计生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订本地区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方案和结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本省跨省就医费用信息核查数据库的启用时间,以及向省级库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名单,报送信息的格式、流程及频率等;明确省域间的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系统;加快推进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提高对跨省就医患者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交换机制、跨省协作机制、资金结算机制,尽快建立省级结算平台,通过省级结算平台(中心)开展跨省结报工作。
短评
让群众有更多医改“获得感”
外出务工农民越来越多,参合农民跨省就医规模逐渐增大,还有很多农村老人跟随子女在异地养老。这个庞大群体对异地就医费用结报的便捷性需求变得越来越迫切。
医改实施以来,参合农民在县域内就医实现了即时结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报也在大部分省份基本实现,广大参合农民切身体会到了深化医改带来的实惠。然而,由于跨省就医结报机制尚未建立,跨省就医的患者仍需返回参合地报销,一方面患者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增加了其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在参合地、就医地之间往返报销,程序多、时间长、成本高,加重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感受,不利于参合农民便捷获得新农合带来的政策红利。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开展跨省就医费用结报,是新农合制度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作出的回应,其目的是为了让参合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医改“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