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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回校连偷15间宿舍
经历了这件事后,秦明很久没有再偷过东西,直到2012年10月1日凌晨。那天,很多同学放假回家。秦明潜入宿舍偷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名牌手表、佳能相机镜头等贵重物品以及5200元现金。
据了解,当时,被盗宿舍的空调外挂机损坏维修,墙壁上有一个洞,秦明正是从这个洞中钻入宿舍进行盗窃的。他将所盗物品藏在了宿舍卫生间的天花板上,一直没被发现。直到他下一次作案案发后,保洁人员在打扫时,才发现天花板上的赃物。
秦明的“下一次”作案,发生在2013年2月5日至7日。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这期间,他先后进入15间宿舍进行盗窃。
秦明彻夜盗窃,房间内小到茶叶、衣服,大到笔记本、相机,可以说,稍微值点钱的东西都被他拿走,他将物品装在拉杆箱中,通过窗户顺下去。此外,秦明还偷了一些化妆品、LV皮包、首饰等物品赠予文莉。
终审判决仍获刑2年半
寒假结束后,学生们返校发现宿舍被盗,纷纷报案。警方在查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了几个可疑的背影,后经学生们辨认,秦明于2013年3月8日落网。
对于这几天的疯狂作案,秦明的解释是,一方面是自己想占小便宜,另一方面是自己精神压力过大,把偷东西当作一种解压方式。
秦明说,当时寒假放假前,他公务员考试失利,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同时文莉的父母感情出现问题、自己姐姐也在和姐夫闹离婚……他感觉诸事不顺。
“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身无分文,还想着给文莉买件好的春节礼物”,秦明说,那几天,他因为迟迟找不到工作,彻夜不眠、惶惶不可终日。
“我站在宿舍阳台,窗外灯火辉煌,我心头突然涌起20多年来我家每年春节的酸楚过往”,秦明说,当时人生的挫败感涌上心头,甚至有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也是这个时候,他看到了对面宿舍没有关闭的窗户……于是,选择继续盗窃。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秦明不服提出上诉,提出一审认定的盗窃现金数额有误、未盗窃单反相机等上诉理由。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析案
畸形物欲毁了法学高材生
主审此案的法官杨朔在多次询问秦明、前往学校调查后,分析了秦明盗窃犯罪的原因。他指出,秦明虽然是名牌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但他仅将法律当作了自己学习一种专业、今后吃饭的饭碗,虽然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但却没有法律意识和观念,缺乏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杨朔法官指出,秦明的行为可以反映出他对物质利益的畸形追求,存在错误的价值观念。他在求学过程中,虽然接受了正确的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却没有能够抵制现代社会甚至是高校中存在的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冲击,致使身心沉迷于追求物质的畸形需要与欲望中。而同时,秦明自控能力差,不能良好地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和冲动行为,以及缺乏责任意识,也是其作案的原因。
□记者手记
慈母来京扫街为儿退赔赃款
在采写秦明案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在秦明出事之后,秦明的母亲辞去了工作,来到北京找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维持生计,并在一审期间退赔9500元。
而在二审期间,秦明也给审判长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说,母亲是他最对不起的人。在看守所的一年半中,秦明经常想象母亲在清晨时分扛着工具打扫马路的瘦小身影,每次想起都会忍不住泪流满面。
无论秦明有着怎样的理由,他都辜负了一个母亲含辛茹苦20多年的努力,都亲手毁了自己20年寒窗坎坷曲折的努力,葬送了自己的名誉和远大的前程。正如他自己所说,“在看守所里,我才明白,我的母亲就算去卖血也不会愿意我走上这样一条错误的道路,而我却荒谬地认为窃取他人财物是在给家人减轻经济负担”。
希望秦明能够为了报答母亲的半生艰辛,而不要放弃自己,无论将来承受多大的挫折和屈辱,都不要让这种经历成为自己前行的终点,努力重新获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可,能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