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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的地痞
第二天,12月24日中午,卢道刚开车将两个女孩送回学校附近。但两个女孩担心父母知道后责骂,于是一起离家出走到了济南。随后被网友骗去菏泽。
24日早晨,晴晴和小婷的班主任曹辉已经发现两人不见了。曹辉随即通知了两人家长。两家人向警方报了失踪案,连续一周寻遍了镇、县城和临近几个县的网吧、游戏厅,都没有找到人。
晴晴的母亲李晓风说,镇上很快有传言说,两个女孩被黄鹏等“祸害”了。
“那几个地痞混混,专门败坏小妮儿,镇上很出名。”镇上一家超市的老板说。
26日,斑鸠店镇派出所一名负责人告诉李家,黄鹏等人已经到案,对其尿检后以吸毒的名义对其拘留15天。
2014年元旦期间,晴晴和小婷被家人在梁山县找到。
事发后,两个孩子还没找到时,黄鹏的舅舅就到李家“说事”,承认黄鹏等曾与晴晴发生性关系,并表示只要李家不上告,黄鹏等四户人家愿意出40万到60万。
7月5日,黄鹏的舅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他的确曾帮忙说情。
公开的秘密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斑鸠店镇,社会青年从镇中学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多年公开的秘密。
斑鸠店镇中学是初中,有学生近千人,寄宿生较多。提起学生被性侵一事,学校附近商店一店员说,“七八年来就这样,校门口隔三岔五就停着好车,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车走了。”
晴晴的多名同学证实,最近一两年经常停在校门口的有黄鹏的红色本田车、一辆白色宝马和一辆灰色的车。
一名今年13岁的女生苗苗得知晴晴的遭遇后,告诉晴晴自己也曾被黄鹏性侵,“我恨他(黄鹏)”。
7月3日,苗苗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8月,她11岁,刚上初一,黄鹏通过QQ“附近的人”功能和她成为网友。“黄鹏有个QQ群,专门加女生。”黄鹏开车带苗苗出去玩了两次,第三次黄鹏在车里“强奸”了她。事后苗苗因为害怕没告诉任何人。
黄鹏等人诱骗女生,甚至连其家人都心知肚明。当地人路兴海曾替郑容材到康家“说事”,路表示:“他们几个人打小就不是好东西,作孽啊,强奸了俩小姑娘。”
此外,还有两名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黄鹏侵犯的过程,两人称也是通过QQ与黄鹏等人结识,被送过手机和一百块钱,随后被迫与之发生性关系。
上述案件发生后,家长们均未报案。李家人称,他们报案后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他们也不知道案件进展情况。
质疑1
警方是否已立案?
1月4日下午,李家人到东平县刑警大队报强奸案。但至今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他们怀疑警方未予立案。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李家人还提到了报案时的几个疑点。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笔录,他说警方伪造晴晴的说法。“晴晴原话是‘他扒我衣服’,我却看到警察在电脑上打‘晴晴把外套脱了,又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
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笔录,并告诉了在门外等候的亲戚。晴晴的二姨打电话想找电视台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李晓风则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
对于此事,刑警队一名副队长表示,刑警队办案区借用的是公安局的地方,打人者并非刑警队的。
一周后,李家人再次带晴晴报案做笔录。1月底,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显示,“处女膜破裂”。
李家人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6月24日,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对于这一说法,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7月4日,斑鸠店镇派出所所长张利智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告诉李家人,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黄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来慢慢审。“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我们也很为难。” 但张利智始终未明确告诉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斑鸠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员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向李家人证实,经过讯问,黄鹏等人承认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诉李家人,黄鹏等称发生关系均是自愿。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表示,刑法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调查取证有难度,除了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佐证,而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违背其意愿都算作强奸,“但需要受害人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