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就开始见诸网络。25日,高校腐败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记者确认,褚健确实已被检察机关批捕。高校腐败案相关负责人未否认其因为涉嫌经济犯罪而被调查一事,但问及数额及相关情况时,高校腐败案该负责人称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不便告知。
今年高校腐败案频发,不断地引起社会持续关注。之前有记者在盘点今年高校腐败案时发现,除招生、占用教育科研经费、学术造假等方面,后勤基建部门已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大学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许多人心目中的“道德高地”。然而,曾几何时,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严重抹黑大学这块“金字招牌”,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质疑。高校腐败案的涉案者多为大学管理者,其中不乏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以及学院院长、副院长等等,绝大多数是高校的“实权人物”,掌握着高等教育的人、财、物等重要资源。近十余年来,随着招生数量的不断增长,高校规模、空间迅速扩张,书记、校长掌管的资金、项目、物业等越来越多,高校管理者成为开发商、建筑商等企业界人士“亲近拉拢”的重要对象。分析人士认为,高校腐败案频发与近年来国家加大对高校投入,高校校区相继扩建有关。
另外近年来高校招生中“人情招生”、违规招生的现象依然存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本来是推进高考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一些高校管理者却把好经给念歪了,特别是在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长生、调剂生等招生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影响恶劣,致使许多人对高考改革产生疑虑。
高校腐败案之所以频发,症结在于权力缺乏监管,不少学校内部决策没有民主决策,学校成立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往往被沦为摆设。特别是一些地方院校,书记、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等缺少必要的民主程序;高校行政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大学章程内容空泛、形同虚设,依法治教缺少基本的依据……在权力没有制约、制衡的环境中,高校管理者要抵抗各种诱惑基本是靠自觉自律。这道防线一旦失守,往往不止是突破道德底线,而是一脚踏进法律的雷区。
高校腐败案的“杀伤力”决不可低估,对于高校造成的伤害更不能小视。要制约高校的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把高校管理者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