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南阳乡上畈村精神疾病患者吴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治疗时断时续,致病情加重,行为失控,杀死同村13岁孩童。其母害怕儿子再伤人,无奈将儿子锁进铁笼,这一关就是12年。近日,在当地公安、政府、村委会及其亲属的帮助下,吴某被送往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目前病情有了明显好转。
吴某是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政策的受益者之一。该省近日召开的全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座谈会透露,自去年10月免费救治政策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4日,该省共筛查出可疑患者75193人,确诊37357人,住院、门诊免费救治11711人。
2012年10月10日,江西省卫生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患者急性期住院治疗和缓解期治疗及服药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按82进行补助;按照重性精神病患者收治每例100元标准,由省、县(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摊工作经费。根据《方案》,预计该省将有4.4万名贫困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座谈会对进一步推进免费救治工作作出部署。该省要求,实行领导分片包干,组织医务人员进村入户筛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将县级医院规范化精神科建设作为医院评审的必备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各救治定点医院要做到免费救治病人优先收治、应收尽收,原则上定点医院要有70%的床位用于收治免费救治病人;按照属地救治、资金预拨、即时结算、按月支付的方式报销救治经费,确保救治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把精神康复、随访管理与基本公卫资金拨付挂钩、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查频度,县级督查至少一月一次,市级督查至少两月一次,省级督查至少一季度一次。
短评
救治精神病患是一种公共责任
江西患者吴某及其家人在饱尝折磨后终于摆脱了噩梦;得益于政府实施的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政策,江西省已有1万多名精神病患得到救治。这些消息,让人感到安慰,但难言轻松。
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曾发布《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许多应当被收治患者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 近日,媒体报道了北京3起精神病患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这些新闻又一次佐证了上述分析报告的忧虑。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本该被保护、关爱的群体,为何时常被“遗弃”在社会的边缘,时常扮演暴力行凶的主角?
有病得不到救治,缘于政府公共责任的迷失和公共管理的缺位。对于精神病患这个弱势群体来说,相比肇事案发后的补救,事先做好治疗和管理,才是最好的预防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加之受家庭观念和财力所限,相当一部分重性精神病患“散落民间”,成为社会和家庭不能承受之重。目前,医改把救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精神病患者有获得救治的权利。政策有了,但关键在于怎样落实。
我们期待,重性精神病患能接受及时而持续的治疗、康复服务。重归尊严的生活,是精神病患的权利,更是社会的公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