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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强奸后,警方刑拘了嫌疑人,并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女孩因此精神受到刺激。家长向110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其送往精神病院。经医生开药后回家休养。”
近日,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13岁的少女被25岁男子一夜强奸5次后精神失常,警察抓了嫌疑人,但检察院不予批捕,此事件导致受害人精神崩溃。母亲向警方电话求助,结果女儿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
不满14岁小学生被强奸
受害人的母亲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女儿蓝立立(化名)是陆川县的一名小学生。今年3月25日在家被我骂了几句后赌气出门,被在网上QQ认识的25岁冯某以看电视为由带去宾馆,并与其发生性关系。”蓝立立是在网上认识冯某的,而且事发当天她曾用母亲的手机QQ与冯某联络。开始母亲并不知道女儿认识冯某,但是孩子失踪当夜刘女士查看了手机上女儿的聊天记录,才意识到可能是出事了。
刘女士表示,蓝立立在强奸过程中曾激烈反抗,不断挣扎并哭喊:“求求你,我还是小孩,刚13岁,放过我吧!”并在挣扎过程中,把冯某的眼角抓出了血,可是冯某仍然继续施暴。为防蓝立立逃跑,冯某把其衣服藏到卫生间,一夜连续强奸了五次之多,最后还索要了她的QQ密码,可能企图删除聊天记录。
3月26日,经过彻夜寻找,刘女士在公园附近护栏陂边找到自己的女儿,当时蓝立立双眼通红,泪流满面,神情呆滞。问她什么她都不说不出声,整个人像傻了一样。在寻找过程中,刘女士曾在QQ上询问过冯某,冯某表示没有与蓝立立见面。在多次追问下,当天冯某承认与其发生性关系。而且是冯某在强奸完蓝立立后将其扔在了公园,并通过QQ让家长来接人。
刘女士称,在知道此事后本来是立即要去报案的,但冯某提出私了,说给1万元买补品及补偿,有什么事情他会负责任到底,并提出和女儿结婚,照顾其一生。但是,在作出上述承诺后冯某就不再接电话了。两天后刘女士找到冯某的父亲,要求给个说法,其父说:“我们不会理你的,要告你就去告。”
2013年3月28日下午,蓝某在其母亲、表姐的陪同下到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报警称遭冯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