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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12:26:00
试点医院拥有对下级医院全面管理权
7月26日,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分别与通州区、顺义区政府签约,首期两个托管合作试点——北京友谊医院新华医院、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正式运行。该项改革试点通过托管方式,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家市属三甲医院将拥有被托管医院人、财、物的全面管理权,并实行总院长负责制。
本次改革试点在北京友谊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与通州新华医院、顺义区中医医院之间进行。根据框架协议,两家市属三甲医院将争取在“十三五”末,使被托管医院提升至三级医院的同等水平。
被托管的公立医院还将试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权由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区政府与市属三甲医院共同组建的理事会行使,负责审议被托管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超过300万元)、高值固定资产处置、运营情况监督等重大事宜。市属三甲医院与被托管医院实施一体化管理,实行总院长负责制,市属三甲医院院长为总院长。被托管医院设执行院长,由市属三甲医院提名,经医院理事会讨论确认,按组织程序聘任。被托管医院将与市属三甲医院共建重点(专)学科;共用院内制剂(原产权性质不变);共同进行药品和高值耗材的招标;共同申报高级别的课题等。市属三甲医院每年从总收入(含药品收入)中提取部分经费,作为被托管医院科研苗圃课题培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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