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政策人性化人口未激增
目前,除了已经取消生育间隔的省份,还有北京等省(区、市),虽现行地方法规仍有相关限制,但也同时规定育龄妇女超过26周岁或28周岁的,不受间隔限制。
翟振武说,“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越来越多的女性28岁时还没有生育第一个孩子,甚至还没有结婚”,可以算变相放开。
新京报记者梳理现行各地计生条例发现,仅有黑龙江、宁夏、云南、青海四省(区),坚持4年“生育间隔”,不论女方年龄。
翟振武指出,生育间隔,是在需要“严控人口增长数量”的特殊历史时期,为平缓人口高峰到来,采取的一种应急手段。
各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生育间隔”政策因违背女性最佳生育年龄(23岁至30周岁),导致违法生育率增高。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敏表示,取消生育间隔,主要为降低违法生育率,降低基层人口工作难度和成本。而且,经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后,山东省未来七八年的人口增长,不会超过预期。
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省份,未带来“婴儿潮”和人口数量激增。
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一五”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以内,顺利完成“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而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12年出现了相当长时期以来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由国家老龄委公布的报告则显示,今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面对新的人口形势,《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十八大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中,均提到要逐步“完善生育政策”。
昨日的在线访谈,针对网友“如何体现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规划信息司司长侯岩回应,在现行生育政策条件下,人口增长的态势进一步减弱,但预计未来20年我国人口总量仍将继续惯性增长,人口与资源、环境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因此,国务院已经下发的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把“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八项任务之首。
“我们将根据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19省份取消生育间隔
在我国,“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胎的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
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地纷纷依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地方计生条例中规定,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夫妇,要拉长生育间隔。这个间隔通常是4年,有的是3年。
未放开生育间隔
黑龙江、宁夏、云南、青海
其他情况
西藏:198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西藏人口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但没有对占全区总人口77.4%的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
直接取消“生育间隔”
(均以条例执行时间计算)
2002年 吉林、江苏
2003年 上海、海南
2006年 甘肃、新疆、
2007年 湖南、浙江、山西
2008年 内蒙古
2009年 陕西、江西
贵州、广东、湖北
2011年 安徽
2012年 广西、福建
2013年 山东
“变相”放开生育间隔
北京、河南、四川、天津、辽宁、重庆、河北
制图信息/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综合公开报道整理
【6月其他计生热点】
开罚小三? 6月1日,媒体报道,“武汉拟对未婚妈妈和‘小三’开罚”。武汉法制办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解释,征求意见稿因文字描述不当,引发误读。下一步将对相关条文修正。
医学证明 6月2日,浙江省颁布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根据《规定》,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以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基本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亲子鉴定 6月12日,广西南宁规定在家分娩的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做亲子鉴定。南宁市卫生局妇幼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