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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每人每月补210元
“相比旧《办法》,新规完善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困难救助、住房、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法制办人士说。
按照新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农村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含三级)、死亡家庭的夫妻和农村节育并发症二、三等级对象,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将给予政策性补贴。
同时,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城镇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将按相关标准给予抚慰金。据介绍,当前武汉市失独家庭的扶助金为每人每月210元,高于国家标准。
首次禁止用新技术生多胞胎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夫妇以人工受精等方式生多胞胎。
对此,新《规定》首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选择性别生育;禁止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禁止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监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两非”处罚将更加严厉
武汉市计生委人士介绍,新规对“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处罚更加严厉。
非法鉴定胎儿或打胎,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是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将立即开除;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旧版《办法》中对于“两非”的处罚最高仅1万元。
您对武汉计生新规若有任何修改建议,可于6月7日前函告之,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邮编:430014)。(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