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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华的店铺里仍然存放着大量商标名称为“金菜花”和“吉象”桶装菜籽油和猪油,只不过由于风声太紧的缘故,其原料涉嫌掺杂“地沟油”的“吉象”牌猪油已经不敢放在顾客看得见的位置。“与往年相比,今年同期的销售量大概只有20%左右,而且还只是就植物油来说,猪油基本上卖不出去。”赵瑞华在云南省曲靖市关坡寺从事食用油的批发销售已经有10余年的时间,今年遇到了最大的经营危机。
赵瑞华的经营危机来自于其所销售食用油的生产商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这个在云南食用油市场占有30%以上的销售市场,被业界认为是西南地区最大的油脂生产及经销企业,由于涉嫌使用在生产原料中添加“地沟油”炼制食用油而声名狼藉。
3月21日起,丰瑞公司涉嫌“地沟油”一案在曲靖市中级法院连审4天,此举创下了云南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最长时间纪录。15名涉案人员被押上被告席,其中包括丰瑞公司董事长赵建国以及公司多名高管。
3万吨“地沟油”
据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2年3月,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和云南丰瑞粮油工业产业有限公司向张绍忠、张家容、陈生等人购进地沟油22241.41吨,金额约1.14亿元;向四川、江苏等省市公司进购地沟油10038.9055吨,金额约4665.7万元。两公司将上述地沟油生产成“吉象”牌食用猪油后,运往云南大理、红河等州市进行销售。
也就是说,2002年至2012年间,丰瑞公司及杨林公司总共购进地沟油3.2万余吨,总金额达1.5个多亿。
云南光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从2001年到2012年3月,丰瑞公司销售的猪油数量14万多吨,涉及金额达10亿多元;猪油调和油数量为1682余吨,涉及金额2367万多元;猪油精炼油数量5224余吨,涉及金额4196万多元。以上销售数量合计14.8万多吨,合计进额11.07亿余元。换句话说,丰瑞公司10年间卖出去的这14万多吨动物油均有可能掺杂了“地沟油”。
去年5月18日,相关部门查出丰瑞公司涉嫌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掺混加工食用油脂,所生产的“吉象”牌散装猪油、桶装猪油、猪油植物油调和油产品在省内销售。5月21日,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通报,丰瑞公司涉嫌使用工业用猪油和工业用鱼油作为原料,掺混加工食用油脂。
随后,曲靖警方对此案介入调查,并将丰瑞公司董事长赵建国等3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曲靖市检察院向曲靖中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认为,本案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未发现有人吃了丰瑞公司生产的“吉象”牌猪油而导致严重后果,但本案的发生让老百姓谈油色变,失去了对食品的安全感。本案犯罪持续时间长,跨度大,数额巨大。被告公司涉及地沟油3万多吨,金额1.6亿多元。其中供应量最多的是被告人张邵忠,他供应了7000多吨,供应最少的被告人吴明芳也有350多吨。“按每人每年消耗食用油20公斤计算,3万多吨油足够150万人吃一年。”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丰瑞公司及丰瑞公司老板赵建国等7名被告人,明知是地沟油而加工生产成食用油进行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