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卫生局根据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共起草了《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办法》、《北京市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办法》、《北京市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惩戒)现场公示规程(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作为条例的配套实施文件。
一、12个月内受到2次以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或者12个月内已受到一次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餐饮单位都将被惩戒现场公示。卫生行政部门将下发食品安全违法惩戒公示书,于7日内送至该被罚单位,并张贴在该餐饮服务单位店堂内显着位置。餐饮服务单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规定义务后,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撤销现场公示。
二、对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予以曝光。
三、夜市摊位地点选择应远离污染源25米及以上,距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门口200米及以上的经营场所。
四、除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外,夜市餐饮服务参与者禁止在夜市餐饮服务场所从事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生产经营活动。
五、农家乐管理: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或霉变生虫,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食品安全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农家乐严禁采摘使用有毒山野菜等植物,不得加工顾客自采自摘山野菜等植物。
发展农家乐管理应更严
一线执法人员表示,本市鼓励民俗旅游接待发展,但从目前的市场卫生情况来说不容乐观,他有一次到当地的知名农家乐餐馆检查时,外表光鲜的蔬菜种植和餐厅桌椅等环境让人觉得还比较放心,但当服务员端上菜时,“长长的黑色指甲半截都伸到汤里了,实在吃不下了”。尽管此次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但仍对民俗餐饮的规范留有了一定空间,“毕竟现在是要发展这部分餐饮业”。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民俗旅游接待业的发展,这部分餐饮卫生的标准应该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