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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让这些摊贩铤而走险的,是买卖背后的利润加法.
据了解,从养殖户手中购得病死猪肉的价格在每斤1.5元至1.9元或每头20多元不等。私自屠宰后,视猪的大小及健康状况,又以每斤5元的价格出售给市场批发商,随后又被以7.5元到11.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摊贩,而销售给市民的价格则以市场价如大排16元左右一斤卖出。
仅在2011年1月到2012年2月期间,本案中被告人丁伯全向山东肉贩子陈康,共计销售病死猪肉价格达40余万元,向唐小平销售的病死猪肉达4吨,肉贩子黄建伟涉案销售病死猪100余头共3吨。这些数据也只是经过庭审查证的。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这批猪检验结果为: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奇异变形杆菌、B群沙门氏菌等有害病菌,消费者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无害化处理补贴手续当精简
利益诱惑让丁伯全等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记者发现,虽然国家对猪肉屠宰流动监管已经十分严格,加之近几年通过法律手段惩处形成有效震慑,猪肉家禽等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但是,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环节,还有待完善。
本案中一位摊主承认,出售的时候病死猪肉和普通猪肉混在一起放在案板上,几乎看不出区别,顾客很难辨识。其中有些病死猪肉还被制成肉糜、肉丸出售,消费者就更难分辨肉质好坏;许多兽医在猪发病前期,一般都会被请去治疗,但缺乏有效的信息源头采集措施。
此外,本案中被另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江阴市申港镇兽医站站长肖某,则发挥了牵线搭桥的作用,被江阴市检察机关查办。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监管环节依然存在腐败漏洞。
据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海兰介绍,在审查批捕和起诉环节,生猪养殖户们普遍反映病死猪处理难问题。根据国家规定,病死猪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或填埋,但对于分散的个体养殖户来说,无疑是耗费时间和金钱的事。而以低价出售病死猪,却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1年,农业部、财政部共同下达了《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可领取80元每头的补贴。《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中却发现,虽然养殖户们大多了解政策,但因为申请补助手续繁多、补助金发放周期较长,发生病死猪情况后,真正去申领补贴的养殖户并不多,这无疑给随叫随到的非法制贩行为提供了滋生的条件。如国家相关部门在精简补贴申领手续的同时,再做好无缝对接,必将有效弥补这一漏洞,确保病死猪不再流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