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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器械广告类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九安血糖测试仪”(广告标示为“九安血糖仪”)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出现了“自测血糖,不寻常的3个及时。1、及时检测出低血糖……。2、及时发现血糖波动……。3、及时调整治疗方案……。”、“2011迎接‘世界糖尿病日’九安惠及低收入人群,九安血糖仪开始0通道申领”等未经审查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眩晕贴”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出现了“欧美尖端技术 打造眩晕奇贴”、“多家权威数年临床 确保功效”、“一贴见效!多年的眩晕好转了”、“精神百倍?老教授认准了眩晕贴”等说明治愈率与有效率的内容,及使用多个患者的形象作证明,且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五、房地产广告类
1.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正佳东方国际广场”房地产广告。广告出现了“2011年环市东空前蜕变,商圈梅开二度,4.5公顷花园城市广场”和“1.5公里空中连廊”及“环市东路下沉车道”等对商铺周边的商业环境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广州铭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州世贸服装城”房地产广告。广告出现了“与国际化接轨,流花商圈荣升世界级商圈中国服装物流配送中心入驻广州世贸服装城”、“白马商场前壹马服装商场侧28万平方米服装商场”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穗工商〔2012〕联字1号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监察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