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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dflx.com 更新时间:
2012-12-18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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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可享生育津帖
除了产假,根据细则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流产的,用人单位可在四个月以内,持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帖。
女职工生育津帖,按规定标准支付,应享受生育产假时间全额计发。
参加生育保险已享受生育津帖、生育医疗费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再发放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目前,首府生育津帖,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的。
试管婴儿医疗费,不报销
对于女职工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细则进行了重申。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分娩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个人自负。
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发生死婴情况,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所有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流产术、引产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发生的医疗费,都可按规定标准报销。
女职工生育,要在定点的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分娩,未按规定,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鉴定属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胚胎移植、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及自治区规定非婚生育,无《生育服务证》生育,可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生育间隔不满三周年的和超过规定子女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都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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