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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dflx.com 更新时间:
2012-12-07 07:39:00
故事二:
医生不配合逝者抱憾离去
然而,成功地将生命礼物馈赠给他人的志愿者毕竟是少数,有不少志愿者最终只能抱憾离去。
深圳有位54岁的阿叔生前联系高敏,想要“完整捐献”。“当他去世时,他妻子和大儿子都表示支持,”高敏说,出人意料的是,小儿子却坚决不肯签字同意。最终,阿叔无法实现遗愿。
更可惜的是,有些医生不了解器官捐献必要的知识,或者是医院不予支持,使得捐献在最后一刻宣告失败。
今年,湖北荆门有一名患重症肌无力的小伙子,从媒体上得知广东器官捐献工作做得好,便辗转联系上高敏,希望用“生命的礼物”帮助别人重获生机。他的父亲也同意以这种方式“让儿子继续活着”。然而,当他因脑血栓病危后,他的父亲焦急地打电话给高敏,说当地医生不懂器官捐献的知识,不愿配合。没多久,噩耗传来,高敏痛哭了一个晚上,痛惜他抱憾离去。
故事三:
弟替哥捐器官“无法可依”
38岁广西壮汉阿强的遭遇则凸显器官捐献的另一尴尬。今年9月中下旬,在他弥留之际,弟弟和姐姐帮他提出无偿捐献器官的申请。但最终,阿强还是没有捐献成功。
原来,阿强一直未婚,父母已过世,跟之前的同居女友育有一子,年仅3岁。而根据我国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死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阿强父母双亡,无法定配偶,唯一的儿子又未成年,虽然他的姐姐和弟弟替他提出申请,但工作人员找不到相关解释条例可以支持亲兄弟姐妹可替其申请器官捐献。其实,即使阿强生前已经申请认捐器官,但像他这种情况死后同样也捐不成。由于“无法可依”,最终,广东省红十字会只能无奈放弃这一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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