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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7 05:37:00
今年3月份,发生在高明更合镇合水幼儿园的一桩3岁男童离奇猝死事件,终于在近日有了结果。昨日,记者从高明法院获悉,司法鉴定意见认定3岁3个月大的男童小毅(化名)在小肠节段性出血、化脓性扁桃体炎及肺间质炎症反应的基础上发生了猝死。高明法院据此一审判决,涉事幼儿园赔偿十万元给该男童父母。
案情:
3龄童在幼儿园一睡不起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14日下午2时30分许,合水幼儿园一(1)班保育员去叫午睡的学生起床,发现小毅没有应声。之后,班主任赶来一起查看,发现小毅面色异常、嘴唇变黑,随即向该园园长汇报。下午2时40分许,幼儿园派车将小毅送往合水医院急救。但医生发现小毅已无生命迹象,抢救宣告无效。3月中旬前后,家长与幼儿园试图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但以无果告终。
一审:
家长获赔偿十万元
调解无果后,小毅的父母通过法律途径向涉事的合水幼儿园追究法律责任。今年3月16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受小毅父母委托,鉴定小毅的死亡原因。4月6日,该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最终得出鉴定结论,小崔符合在小肠节段性出血、化脓性扁桃体炎及肺间质炎症反应的基础上猝死。
近日,高明法院审理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了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涉事幼儿园工作人员未对小崔的病情变化尽到“高度谨慎注意义务”,故该园应适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高明法院一审判决,除涉事幼儿园已垫付的殡葬费等费用共计18631元外,另赔偿十万元给小毅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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