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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渠道匮乏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管理系主任靳敏说,推广节能灯实现了节能减排,但“用起来很节能、收回去没渠道”已成当今电子废弃物突出问题之一。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北京、武汉等地走访,发现无论是超市还是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白给也不要”。北京一家灯饰店老板说,曾有企业搞公益回收,却被人认为要把节能灯收去翻新再卖。节能灯回收箱要垫海绵,运输得小心翼翼,搞回收纯粹“赔本儿赚吆喝”!
一家照明企业业务经理说,在中部一些大城市社区开展的公益活动,往往半天也收不回几只节能灯,而垃圾桶、垃圾站里混在杂物中的废旧节能灯时常可见,被当成普通生活垃圾被送填埋场或焚烧处理。无奈,活动组织者只好告诫居民不能将废旧节能灯敲破,不能给小孩玩,套个塑料袋再扔。
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拥有一套年处理废旧节能灯1700吨进口装置,在国内非常罕见。在这类处理线上,佩戴防护装备工作人员把废旧节能灯送进处理设备后,经粉碎、汞吸收等工序回收。据了解,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严重“吃不饱”,主要靠一些机关单位送点废旧灯管过来。
需多管齐下
长沙市再生资源协会秘书长周儆提供的资料显示,与中国“一扔了之”相比,日本、欧美、台湾地区废旧节能灯回收率达80%以上。周儆等人赴台湾考察看到,“中国电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中台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一个制造、销售和回收废弃照明光源循环体系,汞、荧光粉、玻璃的回收利用率分别达100%、60%和30%。在地方公告应回收项目(照明光源类)管理基金补贴下,“中国电器”处理社区上缴废灯管生产线保持着正常负荷运行。
相关专家结合海外经验,建议未来推进废弃节能灯回收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宣传废节能灯不能“一扔了之”。虽然节能灯2008年就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社会至今仍只知其节能之利、不知污染之害。为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节能灯作为“危废”严禁随意丢弃和非法处理的社会共识。
二是强化生产者环境责任。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属于行业性推荐标准没有强制力,为此可探索率先在节能灯这类“危废”电子产品领域率先建立强制性行业标准切实降低污染,同时要求厂商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醒目警示污染风险。
三是加大财政介入力度。从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经验看,废旧节能灯回收有销售市场、社区和民间环保组织三种渠道。鉴于节能灯易碎、资源回收利用价值低且处理成本高,国家应将其回收利用纳入财政支持范畴。要制定实施细则扶持社区、企业、环保公益组织设立固定回收点;对居民上缴废灯给予物质鼓励;把节能灯推广财政补贴与中标单位建立回收机制相挂钩;对企业和中心城市在合理规划范畴内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给予财税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