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家住虎门王屋社区的胡女士,差点因在王屋卫生站输液过敏丢掉性命。“幸亏往医院送得及时,医生说再晚点就会有生命危险。”胡女士的丈夫刘先生说。胡女士至今仍躺在虎门太平人民医院的病房里。
输液未作皮试致药物过敏
据刘先生说,胡女士在前几天感觉到脖子有些疼痛,便在16日晚7时,由其堂嫂陪同到虎门王屋卫生站看病。“医生当时摸了摸她(胡女士)的脖子,也没做其他检查,就给开了药输液。”胡女士的堂嫂说。
胡女士输的第一瓶是头孢。“输了一多半,大概20时许,她(胡女士)就开始说不出话来,舌头打卷,就像中风了一样。”陪同胡女士输液的堂嫂看到这种情形,立马通知了当时的医生。“医生当时就把吊瓶拔了。”随后赶到的刘先生立马将胡女士送往了太平人民医院,经抢救,胡女士脱离了危险。
经太平医院方面诊断,胡女士的症状是由药物过敏引起的,也就是输液用的头孢。据胡女士及家属回忆,当时王屋卫生站的医生并没有给胡女士做输液前的皮试,而是直接输液。
医生称头孢没规定须做皮试
对于给胡女士输液头孢之前未做皮试,王屋卫生院的医生称,10月7日那天,胡女士来到该院输液,也是头孢,并且已是第三次来。“第一次输的时候做过皮试,没有问题。”胡女士当时的主治医生说,“头孢不像青霉素,隔三天就要做皮试。这次用的头孢跟前一周用的是一个批号,一般同一个批号的头孢不需要再做皮试。况且头孢没有规定必须要做皮试。”
胡女士在16日当晚出事之后,刘先生曾回到王屋卫生院询问。但卫生院的回复则令他感到气愤:“他们说药物过敏属于个人体质问题,且称假如是药物过敏的话就不承担责任。”而王屋卫生院的医生称,当时胡女士的病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淋巴结发炎,“假如我用错了药或者诊断错误,那我们承担责任。”
胡女士自从16日晚入住太平人民医院以来,已经花去了3000多元,“本来没什么大病,却成了这样,花了这么多。”刘先生无奈地说。
关于责任与赔偿,王屋卫生院方面的负责人一直没有出面回应此事,当时为胡女士看病的大夫称要等到胡女士出院之后,见到太平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之后才能回应是否担责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