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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一整年人均难赔一元钱
江西铜业等矿山企业对乐安河下游的污染究竟有多重?
根据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上游有色矿山企业的生产,乐安河流域每年接纳的“三废”污水排放总量达6000多万吨,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种类有20余种。由此带来一系列损失,如9269亩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相关人群重金属中毒病症和奇异怪病时有发生。
然而,与污染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排污企业仅有的赔偿,依据的竟是20年前的一次调查结果,只有区区18万余元。由于赔偿非常低,一些群众怨气较大,表示“很不理解”。
对此,乐平市环保局副局长蔡庆福解释说,这一赔偿额度是2001年6月确定的,当时江西省环保部门组织乐平市政府、德兴铜矿等单位达成“乐安河乐平段农田赔偿协议”,依据的是环保部门1991年对乐安河乐平段农田污染调查的结果,由德兴铜矿等矿企每年向乐平市支付赔偿金18万余元。
但记者采访发现,即便这点赔偿金,受害群众大都反映“从未领到”。对此,蔡庆福解释说:“对于乐平市受污染影响的40多万人来说,18万元赔偿款如果发下去,人均还不到1块钱。”
企业和部门“推责”都是“历史”惹的祸?
沿岸数十万群众深受乐安河污染之苦,但当地矿山企业和环保部门却异口同声,将主要责任推到“历史”头上。理由是:德兴早在唐宋年间就有采铜历史,污染主要是由于历代废弃的采矿区产生的,现代企业不应代历史受过。
然而在记者追问下,当地环保部门和矿企有关负责人却又说法不一,一些表述自相矛盾,由此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不容忽视。
“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古代遗弃的采矿通道形成的‘老龙废水’。”德兴铜矿环保部主任潘兵说,近几年德兴铜矿的环保投入已超过2亿元,完全实现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不可能出现污水外排现象,乐安河中下游的水质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对于这一说法,乐平市环保局长黄林给予肯定,理由是目前地表水监测正常。
但面对记者质疑,乐平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唐建军坦言,重金属污染危害最大的是土壤,由于缺乏设备,乐平市环保部门从未做过这一检测。他承认,仅靠地表水监测,根本没法测出重金属是否超标。
德兴市环保部门也承认,要让乐安河水质显着改善,上游矿山企业在环保投入上仍需加大,尤其是环保设施要升级,并确保真正运转使用。“企业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是可以做到的,但所需的投入太大。”德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方恒说。
由于污染问题久拖不决,乐安河沿岸群众虽历经近40年申诉,但仍有部分村庄连基本的饮水问题都未解决。无奈之下,戴村村民自2009年起派代表通过“一切合法途径”,与排污企业打起“持久战”。
“越到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能就越弱化。”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说,由于基层环保部门隶属当地政府,他们必然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目标开展工作,而有的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仍在上污染项目。
“沿河小企业关停容易,但大企业要停产治理很难。”邓兴明表示,乐安河污染彻底治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这需要各级政府、排污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努力。
“达不到目的,受害群众只有继续反映。”戴村65岁的老支书戴明发说。乐安河沿岸不少群众质问:群众反映了多年,治污搞了多年,这叫“一朝一夕”吗?
一些沿河群众通过记者呼吁,“利税大户”不应成为企业污染的挡箭牌。环保部门应责令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提高对被污染土地的赔偿标准;同时,地方政府应通过打深水井等方式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并对重金属中毒等怪病人群进行排查救治。“把污染责任推给‘历史’的人,难道想让‘历史’出面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