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www.xdflx.com 更新时间:
2011-11-25 13:18:49
国际劳工组织:产假不应少于14周
国际劳工组织相关负责人上午向本报记者表示,该组织的《生育保障公约》规定,妇女产假应该不少于14周。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妇女的产假被用人单位剥夺,首先,应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生育保障应该反映在劳动合同以及工会代表工人和资方达成的协议中。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女员工应该要求该工会代表与雇主协商获得应有的生育保障权利。如果妇女的权益被侵犯了,她应该以“就业歧视”向相关政府劳工部门起诉。
此外,该负责人指出,中国应该在立法和规定中加强劳动监管。
《全球社会保障》对136个国家产假的统计
产假在12周以下,7个国家,占5%,巴拉圭、塞舌尔等。
无明确记录,18个国家,占13%。
产假12周,39个国家,占29%,如埃及、阿根廷等。
产假在14周以上,48个国家,占35%,如法国、芬兰等。
产假在13~14周之间,24个国家,占18%,如爱尔兰、日本等。
部分国家产假一览
印度 135天 100%
日本 14周 60%
韩国 90天 100%
巴西 120天 100%
法国 20周 100%
德国 52周 65%
匈牙利 24周 100%
意大利 22周 80%
南非 12周 45%
古巴 52周 100%
主编推荐
热点排行
其他频道精选